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经济责任委托书【2020】1号、3号及校领导批示,审计处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2月28日,对彭骅同志自2016年3月至2020年3月任南华大学附属长沙中心医院党委书记期间、杨励同志自2015年11月至2019年11月任院长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就地审计,重点审计时段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自公告之日起,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被审计对象及相关人员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审计组及审计人员在廉政纪律或依法审计等方面的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部门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审计人员将严格遵守审计保密纪律,依法实施审计,接受监督。
审计处办公地点:南华大学西苑办公楼八楼
联系电话:审计处 0734-8281593 0734-8282267
审计组现场办公地点:附属长沙中心医院一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廉政监督员:汪胜春 联系电话: 13786429719
南华大学审计处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