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综合体育馆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 公告

2026年10月30日 12:23  点击:[]

南华大学综合体育馆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华大学综合体育馆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服务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编号:NHSJ-2026-001

4.采购预算:人民币陆拾万零捌仟元整(¥608000.00元)

5.项目概况:项目投资估算工程费146,635,600.00元。编制范围为施工图所有内容。

6.建设地点:南华大学雨母校区内

7.服务期:自审计处下达造价编制任务并向成交供应商提供完整编制资料之日起,至成交供应商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出具正式成果文件,并配合完成本项目施工招标相关工作之日止。

8.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1

南华大学综合体育馆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服务

南华大学综合体育馆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项

38

38

2

南华大学综合体育馆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审核服务

南华大学综合体育馆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审核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项

22.8

22.8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2.1供应商应为南华大学造价咨询框架协议单位

2.2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须持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及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进行磋商。

注: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2.积极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办法,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等证明材料,改为书面承诺(见附件格式)。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6年11月4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止,每日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30 时。

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时提供)或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获取时提供)并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获取方式:本项目磋商文件采取线上、线下方式获取。

线上获取:供应商将获取磋商文件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245565781@qq.com,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人通过电子邮件向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电子版。

线下获取:供应商将获取磋商文件所需材料送至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南华大学审计处807室。材料审核通过后,供应商现场领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6年11月13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南华大学第一办公楼807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五、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名 称:南华大学

(2)地 址: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

(3)联系人:李老师  罗老师

(4)电 话:0734-828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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