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华 大 学
审 计 通 知 书
南华审通〔2019〕2号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
根据校领导的批示及《南华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南华政发〔2018〕31号)等文件的要求,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4月8日至4月30日,对南华大学船山学院近三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就地审计,有关重大事项将追溯或延伸前后年度。审计内容包括财务收入来源的合法性、入账的完整性,财务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资产的安全性以及各项资金使用效益情况。
请给予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承诺。
请贵单位于审计开始日提供审计组需要的有关资料。
审计组成员:
组长:蒋小定、王琦。
主审:贺韵明、涂志涛。
审计组成员:贺韵明、涂志涛、黄超男。
南华大学审计处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