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及衔接规定

2019年11月13日 15:04  点击:[]
见附件。

上一条:《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下一条: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关闭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
邮编:421001
版权所有:南华大学审计处